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主旨:有關琉球國中辦理本縣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琉球國中110年10月20日屏琉中教字第1100004837號函辦理。
二、研習詳細資訊如下:
(一)日期:110年11月12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下午3時。
(二)地點:高樹國中。
(三)參加對象:國中綜合活動領域童軍授課教師(非童軍專長教師優先),總計40人。
三、請貴校核予參與研習之教師公(差)假登記,如有課務得派代。
四、輔導員辦理研習活動,所需之代理代課費用及差旅費用由輔導團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五、本府同意全程參與旨揭研習之人員核予該場次5小時研習時數,請承辦學校依實際出席狀況核發,並落實簽到退機制。
六、承辦本案之學校工作人員(每日至多5人),本府准予研習課程期間公(差)假登記,如有課務得派代。
七、若有任何疑義,請逕洽琉球國中李炎宗主任08-8612509轉12或萬丹國中張美淑主任08-7772020轉34。
八、檢附實施計畫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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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1-10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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