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屏東縣立光春國中定期測驗命題及審題辦法(含迴避原則)
壹、依據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5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33305C號函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。
貳、目的:為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,使其合乎專業性、診斷性、公平性、規範性及保密性,並落實評量之命題及審題機制,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與評量正常化,特訂定本原則。
参、命題原則
一、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命題教師,名單提交教務處備查。
二、應秉持教師專業,依據年度課程計畫之進度範圍,配合教學目標、教學內容及學生能力來設計評量試題。
三、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參考書、題庫光碟之試題或考古題,應進行轉化。
四、命題內容應以培養學生主動學習、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為原則,不宜偏採記憶性知識。
五、應兼顧難易度、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,並考量學生作答之時間,以避免考題過於簡易或艱澀。
肆、審題原則
一、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審題教師,名單提交教務處備查。
二、審題教師應依下列原則,進行審題事宜:
(一)應配合命題原則進行相關審查,如命題範圍、命題內容、難易度、鑑別度等。
(二)題目之文字敘述清楚,選項內容配合題意,未有錯別字,配分適宜。
(三)檢查附圖是否清晰易判讀,且配合題意。
三、若發現有爭議性的題目,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無法取得共識時,得提交領域會議進行複閱,教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。
四、教務處應提供試題審查之檢核表,分別請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共同討論確認後簽署。完成檢核與修訂後,試卷與檢核表同時送交教務處進行最後審核,審核通過後,始得印製試卷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伍、迴避與保密原則
一、排定命題與審題教師須迴避其子女所就讀之年級。
二、考前以畫重點或練習題等方式進行複習時應審慎為之,以避免洩題之可能性。
三、應妥善存放試題資料,以防試題外洩,且全體教職員工皆應嚴守評量試題之保密性,以維護學生評量成績之公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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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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